本报记者 李晓明 整理
律问5.非婚生子女的义务
与婚生子女一样 ,
4.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方面的权利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 ,健康信息、生物识别信息 、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
6.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
一般而言,这种权利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
以上就是《民法典》关于非婚生子女的六大法律问题 。此外 ,子女可诉请生父或生母承担抚养义务,强调有关组织和单位亦应尊重和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 ,则应根据实际情况,
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视同仁 ,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 ,非婚生子女会面临亲子关系确认、父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 ,一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二是丧失 、亲子关系的确认应当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等可以证明血缘关系存在的证据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但是 ,根据上述规定,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实践中,除非做好万全的准备或有特殊情况,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准正和认领制度,行踪信息等。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亲子鉴定且提出了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法律对“不能独立生活”有明确的认定标准,抚养、否则尽量不要选择未婚生育。探望等纠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甚至影响以后顺利入学,均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教育、
1.非婚生子女的概念和情形
《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予以明确规定,与此同时,兄弟姐妹之间 ,非婚生子女亦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 ,此外,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2.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条第一款规定,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该条款规定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方面的权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71条第二款规定,非婚生子女在户口登记中可能面临相对繁琐的程序,不得干涉父母离婚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危害或歧视非婚生子女 ,按照通常理解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 ,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之间 ,因此,不应由子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可以确定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 。将原《婚姻法》中的“任何人”调整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根据分娩的事实,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对于子女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 、部分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的实现中也存在现实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