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认为 ,取现的方式先后361次挪用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款3600余万元 ,截至2019年1月期间 ,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作为一名基层财务人员,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 、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 、可予以从轻处罚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 ,
法官表示,投资入股水电企业、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2014年12月,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