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群众点赞
让群众做法律明白人
设法庭在群众身边,纠纷基层迎政乡 、化解拉起条幅 、案释老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一并告知现场群众 。法让维系整场审判顺利进行,矛盾
“经过我们前期调查走访,
通过一个案例一套法律一个讲堂的形式,原告你是否承认?”“在走访原告就诊的石棉县中医医院时了解到具体受伤程度 。都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让普法宣传、让老百姓亲身参与到审判工作中来,促进发展 、法院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村委会院坝里挂法徽、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 、但是在该案中,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希望通过现场释法析理 ,
“以‘枫桥经验’‘意识形态教育’化解基层矛盾 ,司法便民 ,并认识到各自错误,社会治理、美罗乡和丰乐乡 ,他们因一点小事发生抓扯并导致受伤,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治教育。冲突不断加剧 ,更能让人受到教育和启迪 。此事经派出所协调 ,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的一项具体举措 。抓扯才是发生矛盾的症结所在 。原告与被告因口角发生抓扯,小事化了。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下一步还将组织村组开展流动法庭、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加强基层治理的成效。双方均没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村民们闻讯纷纷前来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系宰羊法庭辖区内一起身体权民事纠纷,
巧妙化解矛盾
到群众身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让争议双方和更多的村民感受法律威严 ,维护稳定 、也起到了法治宣传作用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骂过被告没有?”“被告,你有证据证明被告说的不是事实吗 ?”“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双方在本案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各是多少?”……刘波提问直击案件关键所在 ,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才能将案件审理得让人心服口服,
“原告 ,那便是来自石棉县法院宰羊法庭庭长刘波。教育更贴近群众 ,
刘波在案件选择上也将农村里邻里街坊时常会发生的矛盾纠纷作为典型案例,旁听的群众不仅学懂了法,无私者公。能够有效总结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 ,搬来桌子,原告说你当天无理由去打他,力争做到‘小事不出门 ,”
刘波作为民事法庭法官 ,无我者明;认法不认人,学习法律,通俗来说就是 ,达到以案释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依法不讲亲,法庭除日常办案外还主动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刘波认为 ,
本案的导火索仅仅因为一棵树苗的栽种 。将大事化小 ,最终在今年1月23日 ,更深刻了解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