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和推动“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 ,镇入
原告张某与被告曹某系姻亲关系,进乡解化纠纷基层法律工作者到王岗坪彝族藏族乡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调解活动 ,镇入
此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石棉县法院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的一个缩影,通过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现有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曹某则态度强硬 ,双方当事人同意做出让步 ,先后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工作 ,解决老百姓麻烦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发展。承办法官与驻乡法官分析案情后 ,组织双方调解。决定调整调解方案 ,因种植佛手柑补偿款产生分歧。法官根据当事人态度 ,承办法官联合乡司法所,讲明诉讼风险、曹某情绪激动 ,最终,达成协议。拉近了干警与群众的距离,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石棉县人民法院联合律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
承办法官通过前期走访涉案土地周围村民,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入户为村民化解纠纷,密切了干群关系 ,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成本等利害关系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决定组织第二次调解。了解种植佛手柑的相关情况 ,